新媒体技术加持下的网络民意通常以群体性诉求的形式对司法施加影响。以回应型司法为代表的能动司法在回应社会舆论时,应处理好法律与道德、法律与政治的两大关系,承担好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两大功能。“江歌案”“昆山反杀案”是实践中涉及法律与道德,法律与政治的回应型司法案例。回应型司法在回应法律与道德问题时,应当以追求案内法律价值为原则,追求案外正义价值为例外,警惕裁判叙事上的道德化与对法律话语的僭越、裁判方法上法律原则对法律规则的突破。回应型司法在回应法律与政治的难题时,应当保持司法的相对独立,警惕裁判过程中行政力量对审判权独立行使的不当干预、裁判结果上社会维稳价值对个案正义价值的压倒。
Muyu Li (Thu,) studied this ques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