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乌克兰行政诉讼中的司法控制执法行为作为法律机制进行了理论和方法论的研究。研究主题的相关性一方面是由于司法控制对法院裁决的执行不仅可以被视为核实公共权力在执行程序中行为合法性的工具(过程、法律制度、司法职能或其实施形式),而且也是确保法院裁决执行的法律机制,这是法治原则的关键要素。根据研究的目的和任务选择了研究方法。作者使用了辩证法、形式和逻辑、解释学和比较方法等。其中,特别强调了司法控制的执法行为——法院裁决和程序性行为,这些行为使法院能够控制裁决作出后的实际执行情况。文章提出了作者对司法控制法律机制的执法行为概念的独特见解,突出其主要特征、内容和功能目的。作者根据法律意义和外部表现形式对司法控制的执法行为进行了分类。作者分析了不同级别法院在法律定义的司法控制框架内所采纳的执法行为类型。作者提供了一系列最高法院的法律意见,这些意见对法院在司法控制执行法院裁决时的执法实践产生直接影响。作者建议司法控制法律机制的执法行为应包括乌克兰宪法法院的裁决和欧洲人权法院的判决。研究材料可为进一步研究司法控制作为法律机制的主题提供有用的参考,并为改善法院裁决执行领域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提供建议。
S. O. Potomkin (2025) 研究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