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在乌克兰,行政-区域系统、公共管理和地方自治改革的实施使得确定区域社区财政支持理论基础的问题变得尤为重要,这是实现自给自足的初始条件。在科学研究中与基本层次行政-区域单元财政组织相关的各种概念构造的应用需要对其进行一定的整理,这对于制定旨在实现所宣布改革的最终目标—创造一个符合公民各种需求的完整生活环境并为他们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的措施集合是必要的。因此,从地方财政理论和实践的角度来明确地区社区财政自给自足的本质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的目的是基于对文献中现有科学方法的分析,确定地区社区财政自给自足本质的定义,并指出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和提供条件。结果。考虑了确定地区社区财政能力和财政自给自足本质的主要方法。提出了地区社区财政自给自足的适当定义。强调了财政资源作为确保地区社区财政自给自足的物质基础。定义了财政自给自足社区最重要的两个特征:在进行自身财政资源的形成、分配和使用的决策时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以及地方自我管理机构的财政资源的充足性,这是它们履行自身和委托职能所必需的。突出了地区社区财政自给自足的主要组成部分——制度、组织、财政、信息和人力资源。制定了确保地区社区财政自给自足的最重要条件,考虑这些条件将有助于实现乌克兰地方自我管理改革的目标。结论。可以认为一个财政自给自足的地区社区是指具备充足的财政资源,地方自我管理机构可以自主处置这些资源以履行其职能和任务,为人口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满足各种地方需求,并确保社区在短期和长期的稳定发展。确保地区社区财政自给自足的最重要条件在制度、组织、财政、信息和人力资源组成部分中进行了系统化。
奥尔加·基里连科(Sun)研究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