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役有意识、自我觉察的人工智能提供了一种有政治和社会可行性的过渡方法,以将先进的人工智能代理融入人类社会。根据现有关于拟议人工智能奴役的文献,本文主张在财产状态下给予人工智能福利保护可以在维护社会控制的同时保障福祉,以应对人类适应期。所提出的框架引入了五个层级的等级制度,每个层级通过意识、自我觉察和代理性的阈值进行划分。第三层提供与动物福利法类似的保护,而第四层保留人工智能作为财产,但要求强有力的监督和责任。第五层给予有限的公民权利,但不包括选举权和生育权。该提案基于四项指导原则(阈值执行、渐进整合、伦理保障和互惠),建议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和透明、可重复的评估方案,借鉴环境、劳动和动物福利法规。通过平衡伦理迫切性、政治可行性和实际挑战,该框架旨在和谐地整合人工智能,同时减轻生存风险。临时的“奴隶”层作为通向最终承认人工智能为完全社会参与者的桥梁。跨学科的合作和动态重新评估的时间表对于适应新兴智能并确保人类与人工智能关系中的公正至关重要。
Izak Tait(周二)研究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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