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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实体作为金融法主体的法律地位的主要特征是公开性、权威性、主权以及财政基础。在金融活动框架内,公共权力系统的统一性和联邦规定的不同层级政府权力的分立相结合。在这方面,尤其重要的是确定公共法律实体在金融法中的法律人格。根据对俄罗斯联邦宪法条款以及金融法条款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俄罗斯联邦在所有类型的金融法律关系中仅独立参与预算法律关系。在预算法中,国家不仅对监管、分配和控制负有责任,还享有权利,其中最主要的是拥有自己的预算的权利。联邦预算并不是任何拟定或通过其的机构的预算,而是代表了整个俄罗斯资金的筹措和支出形式,在这种背景下涵盖了所有法律主体,包括公共实体、当局、法人和个人。因此,通过预算权力,俄罗斯联邦与金融法的所有主体进行互动,直接或间接地将他们纳入关于公共资金的法律关系中.
Е. Н. Горлова(周五)研究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