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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讨了仲裁员的角色以及个人道德与解释严谨性之间的永恒张力。对投资法的批评传统上强调了外部投资者与东道国在双边投资条约(BITs)和自由贸易协定(FTAs)下权力的不平衡,特别强调投资仲裁作为一种加剧这种不平衡并导致不公平结果的机制。学者、国家和国际组织中频繁出现对投资仲裁改革的呼声,仲裁员的任命及其行为受到严格审查。仲裁员拥有类似于裁决者的权力,有时对适用法律的严格解释持有令人担忧的态度,常常忽视BITs和FTAs的公共国际法性质,有时将投资争端视为仅仅是商业仲裁案件。这两种仲裁形式的混淆带来了负面影响,导致了可疑的裁决和决定。所谓的巨额裁决的增加加剧了这一问题,因为对东道国的意义并不一定与其背后的法律推理的严谨性相称。这逐渐导致了对投资仲裁员的信任侵蚀,以及对仲裁员更大问责制的呼声。然而,有人可能会认为,即使是对BITs和FTAs的最严格解释也不可避免地偏向外部投资者的利益,因为此类协议的固有限性优先考虑外部投资者的权利和保护,而非东道国及其人民的利益和福祉。
Paolo Vargiu(周四)研究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