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points are not available for this paper at this time.
本文讨论了19世纪上半叶俄罗斯帝国白俄罗斯省份的国家直接工资人均税收的法律机制。确定了白俄罗斯土地在俄罗斯帝国人均税收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表明,19世纪上半叶白俄罗斯土地的农民和城镇居民的人均税收法律机制总体上与帝国俄罗斯欧洲部分的税收过程相同。俄罗斯帝国白俄罗斯省份的人均税收体系的地区特征归结为存在若干类人口,他们免于支付人均税或享有临时减税,并且在人均纳税人中,犹太城镇居民所占比例显著。在某些时期,某些社会和民族宗教(犹太人)群体的纳税人口有特别的人均工资。此外,直到1851年,农村人口的人均税还包括获得自由酿酒和出售葡萄酒的费用。还指出了各个白俄罗斯省份在人均工资分配原则上的差异。揭示了白俄罗斯省份在帝国俄罗斯应计的人均税收中的份额。结论是在1860年代大规模改革的前夕,白俄罗斯地区在广阔的俄罗斯国家中直接人头税负担较轻。值得注意的是,国家人头税收体系导致了财政农奴制的压迫。
Aliaksandr V. Yerashevich (周四)研究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