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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性人工智能是否侵犯版权?”是一个紧迫的问题。这也是一个困难的问题,原因有二:首先,“生成性人工智能”并不仅仅是一个公司的一个产品。这是一个涵盖了大量松散相关技术的总称。这些系统的行为各异,涉及不同的法律问题。其次,版权法 notoriously 复杂,而生成性人工智能系统可以触及其许多方面。它们涉及作者身份、相似性、直接和间接责任以及合理使用等问题。由于这些问题彼此之间存在联系,因此无法孤立分析。我们的目标是为这场混乱带来秩序。为此,我们引入了生成性人工智能供应链:一个将训练数据转化为生成的互连阶段。这条供应链揭示了公司和用户在处置版权后果方面所做选择的所有地方。它使我们能够追踪上游技术设计对下游用途的影响,并评估这些复杂的社会技术系统中,谁在发生侵权时承担责任。由于我们与生成性人工智能技术关系紧密,我们能够为版权问题提供更多的见解。我们确定了法院在处理这些问题时需要作出的关键决定,并指出不同责任制度可能带来的后果。这篇文章是即将在《版权学会杂志》发表的法律评论文章的简略版.
Lee 等人(Mon,)研究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