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理论文献表明宪法法院建立社会信任至少有三种方式:法官任命中的民主元素、法官的技术官僚特质以及裁决结果的影响。本文通过实证证据为这一理论辩论贡献了新的见解。为此,文章以西班牙在宪法法院关于加泰罗尼亚自治法的重要裁决后的情况为案例。研究结果指出,司法独立的感知等技术官僚元素在解释对法院的信任方面非常重要,这与民主元素如宪法法官由民选政治家任命相比,显得尤为突出。总体而言,文章提供的证据支持这样的观点,即去政治化和宪法法院技术官僚特质的增强将有助于它们获得社会信任。
Castillo-Ortiz 等人(Mon,)研究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