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考察了坦桑尼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和监管方法如何将知识产权(IPR)视角作为关键干预手段。它主要关注专利作为IPR的一个子集,以及推动绿色创新的关键驱动力,而其他类型的IPR则被间接讨论。关注的焦点源于IPR的普遍性及其在塑造各个领域的政策和监管改革中的中心地位,包括环境保护。专利作为IPR的一个子集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界面辩论在全球范围内逐渐获得势头,部分原因是环境保护问题对促进可持续发展议程至关重要。因此,已实施了若干监管措施,包括关注使用环保技术以减轻人类活动对环境的侵扰。尽管坦桑尼亚的国家环境政策和法律框架支持使用各种科学和技术工具以减轻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的损害,但并未明确提及专利作为战略驱动因素之一。专利制度的结构旨在推动和保护科学和技术进步。因此,将其纳入和整合入坦桑尼亚的国家环境保护措施可能是有价值的补充。该回顾采用了探索性和权利话语方法,分析了监管差距和潜在障碍。文章强调了坦桑尼亚现有环境政策和法律中,专利保护与环境保护措施之间缺乏监管联系。因此,文章倡导在环境保护措施中明确整合专利保护作为一种干预手段,促进国家IPR办公室与负责环境保护的机构之间的协调,以实现有效且可持续的环境保护。
Mwakaje等(Mon,)研究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