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笔记考察了过去三十年国际反腐败框架的演变,并识别出法律定义、实证规模和观察到的结果之间的结构性不对齐。自1996年《美洲反腐败公约》通过以来,由欧洲委员会、联合国和欧盟制定的连续框架建立了越来越复杂的法律架构。这些工具主要通过个人犯罪来定义腐败,同时赋予其广泛的系统效应,包括市场扭曲、机构削弱和经济表现降低。同时,国际估计将腐败水平置于显著的宏观经济水平,达到全球GDP的几个百分点,并占公共支出的相当份额。与此同时,监测机制如GRECO始终报告在实施中的持续短缺,即使是在先进的制度系统内。最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每年的报告的出现表明,腐败作为一个相关现象在先进经济体中逐渐被认识。综合这些要素,表明腐败可能作为一种结构性现象运作,而现有的规范和分析框架并未完全捕捉到这一现象。该笔记提出,解决这种差异可能需要重新考虑腐败的概念定义、实证测量和制度应对。本文是研究项目“当代权力与金钱的结构演变”的一部分。
哈维尔·马扎尔(Sat,)研究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