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犯罪的当代发展、刑事程序的数字化以及国际合作的扩展凸显了明确国际刑事事务法律援助规范的理论和法律性质的必要性。法律学术界在这方面的分支归属上仍然存在概念不一致的现象:一方面,存在将这些规范视为刑事程序法一部分的观点,另一方面,则有观点将其分类为跨分支构造,甚至是新兴的子分支。这种教义上的不清晰影响了理论系统化和实际应用,尤其是在当前程序立法的编纂努力背景下。本研究的目的是全面证明将国际刑事事务法律援助归类为刑事程序法的一个机构。为此,研究考察了适用于这一系列规范的法律机构标准,比较了机构、子分支和跨分支分类的特征,分析了相关监管复杂体的内部结构并识别其子机构,同时澄清了其分类的方法论基础。研究的方法论框架包括一般科学分析与综合的方法、形式法律方法、比较法律分析及系统基础的方法。此外,采用A. 博格达诺夫的组织和系统模型(构造学)来揭示法律机构的形成、演变和转变机制。研究结果证实,国际刑事事务法律援助规范具备法律机构的所有特征,与刑事程序法系统功能性整合,并不构成子分支或跨分支构造。该机构的结构包括多个子机构,它们根据内部一致的逻辑发展,并确保法律监管的系统性。理论上确认国际法律援助的机构性质有助于明确概念框架,改善立法,并促进刑事司法过程的更为一致的组织。
Vadzim Samaryn (Thu,) 研究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