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技术正在重塑警察与公民的互动——从基于个人的预测性警务软件到用于收集、组织、可视化和评估数据以进行刑事调查的人工智能驱动软件解决方案。因此,自动执法需要在有效性和创新与保护基本权利之间进行仔细的平衡。欧盟人工智能法将这类或类似类型的人工智能系统原则上归类为高风险系统,并对其提供者和使用者建立了功能要求和额外保障以法律义务的形式。因此,2021年欧洲议会关于刑法中人工智能的决议进一步具体化了对自动执法中所需的基本权利审查。在此背景下,本文首先呈现自动执法系统的类型学,并讨论欧盟人工智能法在刑法领域使用人工智能的总体方法。接下来,重点关注辩护权标准,探讨这些标准在欧盟层面如何重塑、融入技术设计,并在国家层面进行执行。这种综合解决方案应确保辩护权标准适应机器的潜力,以及其使用中固有的权力失衡和错误。
Athina Sachoulidou(周四)研究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