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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过度嗜睡(ES)在流行病学研究中定义不清,尽管其对安全、健康以及最佳社会和职业功能的不利影响已有广泛报道。目的:确定ES的定义、测量和普遍性在普通人群中的重要性,以及其共存情况。设计:横断面电话研究。参与者:共计15,929名代表美国15个州的成人普通人群。主要结果指标:使用Sleep-EVAL进行访谈,这是一个用于流行病学研究的基于知识的专家系统,重点关注睡眠以及身体和精神障碍,按照DSM-IV和国际睡眠障碍分类第二版的分类进行。访谈收集了有关ES、午睡、频率、持续时间、损害和与ES症状相关的痛苦的信息。结果:样本中有27.8%(95% CI,27.1%-28.5%)的人报告过度嗜睡。15.6%的参与者(95% CI,15.0%-16.2%)发现伴有相关症状的过度嗜睡。尽管睡眠持续时间正常,添加每周至少3次、持续至少3个月的ES频率后,患病率降至样本的4.7%(95% CI,4.4%-5.0%)。在同一周和同一天内,社会或职业能力损害和心理痛苦的人数比例随ES症状频率的增加而增加。在多变量模型中,每天的ES发作次数和ES的严重程度被确定为损害/痛苦的最佳预测因子。嗜睡症的患病率为参与者的1.5%(95% CI,1.3%-1.7%)。最常见的共存病症是情绪和物质使用障碍。结论:过度嗜睡是美国人群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即使在使用限制性标准进行定义时。嗜睡症的患病率比之前估计的更高。公共卫生当局、科学家和临床医生必须认识到并关注过度嗜睡。
毛里斯·M·奥哈永(Maurice M. Ohayon)研究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