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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服务提供商(ASP)通过互联网托管和维护信息技术(IT)应用程序,为用户企业提供了一种替代传统IT服务模型的选择。我们基于交易成本经济学(TCE)的前期文献,认为合同设计应解决由于合同不完备性和机会主义导致的事后交易成本。我们主张合同设计是多维的,必须设计治理结构,以保护用户企业免受怠工和监控成本的影响,同时在需求在项目初期不完全明确时,能够有效适应。我们的实证分析表明,服务需求不确定性、ASP应用与客户组织IT系统之间的相互依赖性以及专用投资需求等因素,有利于采用计时计费合同,而当需要强激励以降低成本时,固定价格合同则更为适宜。我们还发现,按照交易成本节约原则与交易属性相匹配的合同,显著降低预算超支的可能性,实现了更好的事后绩效,而不匹配的合同则表现较差。这些结果对用户方和提供方企业具有规范性意义,指导其根据TCE的建议评估合同选择的绩效影响。
Susarla 等人(星期二)研究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