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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旨在测试公司治理(GCG)和企业社会责任(CSR)对公司价值的影响,以盈利能力(ROA)作为调节变量。本研究采用双线性回归分析方法,采用因果研究方法。2012年和2013年期间基本和化工行业的45家制造公司作为样本。GCG作为自变量通过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进行表示。CSR变量使用2015年GRI第四版进行分析。采用托宾Q模型分析公司的价值。研究表明,GCG、CSR和ROA同时影响公司的价值。同时,CSR变量对公司的价值有影响,但GCG变量对公司的价值产生负面影响。ROA对公司的价值没有影响,ROA与CSR的互动对公司的价值产生负面影响。这意味着ROA作为调节变量削弱了CSR对公司价值的关系。另一方面,ROA加强了GCG对公司价值的关系。
Fauzi等(周)研究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