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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研究对临床医学实践的重要性巨大且不可否认。然而,从临床研究中获得的知识,这里称为“经验性证据”,本身不足以提供最佳的临床护理。经验性证据与临床实践之间存在差距。循证医学的支持者明确承认了这一差距的一个方面:在做出医学决策之前,需要考虑患者和专业人员的价值观。然而,较少被认识到的是,由于经验性证据并不直接适用于个体患者,因此存在的差距,因为从临床研究中获得的知识并不能直接回答什么对当前患者最好这一主要临床问题。循证医学的支持者在将来自临床经验和生理学依据的知识归类为“证据”时犯了概念错误,然后通过发展“证据”的等级体系进一步加重了这一错误,将这些医学知识形式降至最低层。经验性证据在存在时,被视为做出临床决策的“最佳”证据,优于临床经验和生理学依据。但这些后者形式的医学知识在性质上与经验性证据有所不同,而不是在程度上不同,因此不应置于等级体系上。由于它们在性质上不同,这些其他形式的医学知识可以视为对经验性证据的补充,其融入是克服上述固有差距的必要条件。因此,临床医生在每个医学决策中需要整合来自五个不同领域的知识:(1)经验性证据,(2)经验证据,(3)生理原则,(4)患者和专业人员的价值观,以及(5)系统特征。这些领域的相对权重并不预设,而是因案例而异.
Mark R. Tonelli (Sat,) 研究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