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尽管进行了去中心化,印度尼西亚地方政府仍然未能有效实现环境成果。本文提问:为什么制度架构在形式义务下系统性地削弱了生态响应能力?引入生态制度性失败(EIF),研究开发了一种超越能力中心解释的诊断框架。基于对斯勒曼、邦贾尔马辛、库泰卡坦尼加拉、森巴瓦和瓦卡托比五个地区的规划文件、预算和绩效评估的文献分析,研究识别出再生产失败的三种机制:象征性遵从(没有实质性变化的表演性承诺)、结构性分离(与生态范畴不对齐的分散性任务)和惰性治理(模拟运动而无转变的仪式化活动)。地方政府并非缺乏资源,而是表现出过度生产形式,掩盖了系统性的不作为。文章借鉴制度理论和生态治理文献,将治理失败重新构架为战略性维护官僚舒适区,促进全球南方环境治理辩论的讨论。
伊斯耐尼·穆阿利丁(Sun)研究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