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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ves眼病(GO)是Graves病最主要的甲状腺外表现,尽管重症病例较为少见。GO的管理往往不够理想,主要是因为目前的现有疗法未能针对该病的致病机制。治疗应基于对GO活动度、严重程度及其对患者生活质量影响的全面评估。建议对所有患者采取局部措施(人工泪液、眼膏和墨镜)并控制疾病进展的危险因素(吸烟和甲状腺功能障碍)。对于轻度GO,通常采取密切观察策略即可,但为期6个月的补硒疗程可有效改善轻度表现并防止进展为更严重的类型。大剂量糖皮质激素(GCs)(优选静脉途径)是中重度及活动性GO的一线治疗方案。最佳累积剂量似乎为4.5-5 g甲泼尼龙,但对于更严重的类型可使用更高剂量(最高达8 g)。建议通过医患共同决策来选择二线治疗,包括第二个疗程的静脉GCs、口服GCs联合眼眶放疗或环孢素、利妥昔单抗或密切观察。当GO经保守治疗并被免疫抑制治疗灭活后,大多数患者需要接受康复性治疗(眼眶减压手术、斜视手术或眼睑手术)。
Bartalena et al. (Tue,) 对该问题进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