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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了公共组织的多样性,重点关注其公共性的差异。我们将“公共性”定义为组织对公共部门价值观的依附,例如,正当程序、问责制和福利提供。基于对丹麦公共组织的调查,我们显示出高公共性组织与低公共性组织之间的差异。前者的特点是复杂任务、专业导向、众多外部利益相关者、环境需求冲突以及低管理自主权。后者则正好相反。我们详细探讨了组织与其母部门之间的关系及其对组织变革的反应。高公共性组织受到严格的部长控制,与部门保持正式而疏远的关系。此外,它们在内部和外部都有强大的纵向联系。高内部控制是部长控制与对公共部门合规性价值的重视共同产生的结果。所有公共性高的组织都不愿接受源于“新公共管理”的组织变革。而低公共性组织则正好相反,渴望接受新想法。我们表明公共性的程度在不同功能类型的组织和政策领域之间是重要的。最后,我们讨论了基于应变理论和新制度主义的公共性替代理论解释。
Antonsen等人(周三)研究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