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妊娠期的大多数心律失常为良性,但英国有 9% 的孕产妇心脏死亡被定义为成人猝死综合征,这突显了在高危女性中进行严肃治疗的必要性。
综述
妊娠期大多数心律失常为良性,通过安抚即可管理,但对于患有结构性心脏病的女性,则需要高度重视。
妊娠期心律失常很常见,可能会引起对母儿健康的担忧。对于某些孕妇而言,心律失常可能是既往确诊心律失常的复发,或者是已知结构性心脏病女性的首次发病。然而,在大多数病例中,既往并无心脏病史,新出现的心脏问题会引起相当大的焦虑。妊娠期间发生的大多数心律失常属于良性,仅造成困扰;因此,通常只需在症状发作期间就适当措施提供建议并给予安抚。在其余少数病例中,审慎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将为母婴带来安全和成功的结果。虽然在最近一次英国孕产妇死亡机密调查中没有记录到原发性心律失常导致的孕产妇死亡病例1,但9%的心脏死亡被定义为成人猝死综合征,这增加了原发性心律失常致死的可能性。然而,在患有已知结构性心脏病的女性中,心律失常是妊娠期发生心脏事件的五个独立预测因素之一,因此应予以严肃对待。2
Adamson et al. (Wed,) 针对妊娠期心律失常(Arrhythmias during pregnancy)开展了一项综述。对抗心律失常药物与安抚(Antiarrhythmic drugs and reassurance)进行了评估。虽然妊娠期的大多数心律失常为良性,但英国有 9% 的孕产妇心脏死亡被定义为成人猝死综合征,这突显了在高危女性中进行严肃治疗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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