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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考察了 12 名 6 至 24 月龄发育正常儿童的指示性手势和表征性手势的发育情况。手势被归入 J. Bruner (1981) 提出的 3 大类(及 8 种具体)交流功能:行为调节(即索要物品、请求动作、抗议)、共同注意(即发表评论、索取信息)以及社交互动(即表征性手势、寻求关注、社交游戏)。通过家长持续填写研究人员设计的手势记录表以及研究人员每月进行的观察确认,捕捉目标手势的出现及稳定使用情况。在每个具体的功能类别中,均记录了用于传达该意图的手势和行为的发育层级。本研究详细阐明了常见指示性手势和表征性手势的出现顺序,以及它们与儿童用于传达意图的其他先前和伴随行为之间的关系。此外,与以往的研究相比,研究结果显示大多数目标手势出现的年龄更早,并对文献中关于陈述性手势与祈使性手势相对出现顺序的争议提供了深入见解。
Crais et al. (Tue,) 研究了这一问题。